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年)清廷因北京條約開放
淡水做為通商口岸,殼牌公司因與英商洋行擁有良好關係,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便成為殼牌公司倉庫。西元1944年4月日本政府殼牌屬敵對國所有,下令強制徵收,日美軍機於10月12日空襲北台灣,油槽因此炸毀燃燒,自此之後成為備用倉儲。
而後日本政府將其列為政府財產,並由台灣長官公署接收,殼牌倉庫母公司亞細亞火油公司為追討資產,與政府進行訴訟多年。在殼牌公司了解當地人為保存古蹟的意願,興然答應提報古蹟,並於西元2000年6月由
台北縣政府公告為縣定古蹟,後因殼牌公司對歷史文人並無涉獵,遂將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捐予
淡水文化基金會管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