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政府公告函:中華民國112年7月17日環署基字第1121081126號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 及實施方式」,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因應政府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客房將不再提供一次性備品,建議自行攜帶。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Starting on 1 January 2025, this hotel will no longer provide disposable amenities.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during your stay,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ontact the Front Desk at any time.
※ 親朋好友八人包棟住宿專案(四間房)須知 :
住宿含早餐(若不含早餐可折價),若超出人數(含小孩),需另酌收費用:小孩每房限一位7歲以下(不佔床、不含早餐)平假日加人每人300元,春節加人每人600元。 加人加床 含早餐 平假日每人600元,春節每人800元 。
請確實告知入住人數,有親朋好友來訪要事先告知,訪客時間由入住開始至晚上10:00點前離開。
若需加床加被,請提早告知。本民宿不接受訪客進入房間,僅接受入住旅客。
本民宿廚房無外借服務,禁止非本民宿配置之任何電器用品及攜帶任何型式爐具自行在客廳或房間內煮食(整棟樓及房間內都不能使用任何型式的爐具煎、煮、炒、炸、蒸等東西 )。
若有攜帶食物請至餐廳用餐區或房內品嚐,禁在客廳飲食。
有提供停車場免費停車但不負責保管及損壞,車內有貴重物品 ,請隨身携帶。
依宜蘭縣政府函 文字號:1100012424A號 公告規定當天晚上10:00點前結束活動 ,禁止使用卡拉OK、烤肉、麻將、大聲喧嘩 ,違反規定經檢舉環保局人員到現場確認會開單罰款行為人。
八人住宿(四間房)要煮食及烤肉請依規定至室外指定地點。(註一)
註一:煮食或烤肉請自備:1.衛生紙或紙巾(因沒有收烤肉場地費請自備)。2.烤網。 3.烤肉夾。 4.不要用木炭請選用椰炭或炭精 (沒煙、無毒、衛生)。 5.鋁箔紙。 6.紙碗、紙杯、紙盤。 7.竹筷子。 8.要煮火鍋請買卡式瓦斯罐(到戶外指定地點煮食)。 9.火種。 10.烤肉刷。 11.醬料。 12.防蚊液。 13.鍋子。 14.鹽及其他...等煮、烤肉用品器具。 民宿免費提供:1.烤架(30cmX80cm) 。 2.卡式瓦斯爐(不含瓦斯)。 3.桌子。4.椅子。 5.烤場免費使用時間由入住開始至晚上10:00點前結束。 6.預收烤場費3000元保證金,含清潔費及超過使用場地時間將沒收,場地使用時間內及場地打掃清潔好後退回預繳保證金3000元。 7.民宿沒有東西可借用請自已備足食用佐料跟器具,請將此訊息轉告其他入住宿友人確認。
※ 入住須知 :
依約定人數住宿,如有超住人數之事實,現場得以加收費用。
當天下午3點(15:00)以後Check in,隔天上午11時(11:00)以前Check out(超過時間將以加時間計算每小時500元未滿1 小時以1 小時計)。
為維護住宿環境,房間及室內都禁止吸煙,請勿攜帶寵物入住。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以便我們登記,在辦理登記的同時,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
為維護住宿品質,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
如遇寢具或設備物品等遭到破壞或遺失,除照價賠償該物品外,如屬惡意行為,本民宿有權保留法律權利依法追究責任。
住宿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 住宿注意事項 :
室外有烤肉及煮食場地(不是預訂親朋好友八人包棟住宿專案者不適用)。
本民宿廚房無外借服務,禁止非本民宿配置之任何電器用品及攜帶任何型式爐具自行在客廳或房間內煮食(整棟樓及房間內都不能使用任何型式的爐具煎、煮、炒、炸、蒸等東西 )。若攜帶食物請至餐廳用餐區或房內品嚐,嚴禁在客廳飲食。
整棟民宿及房間內全部禁煙(違反將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法裁罰及賠償營業損失)。
依宜蘭縣政府函文 字號:1100012424A號 公告規定當天晚上10:00點前結束活動,禁止使用卡拉OK、烤肉、麻將、大聲喧嘩 ,違反規定經檢舉環保局人員到現場確認會開單罰款行為人。
住宿當晚有親朋好友來訪要事先告知 。
為維護住宿品質,嚴禁攜帶寵物入住,安全上顧慮全面禁止吸煙,酗酒嚼檳榔。
為維護品質一般住宿,公共空間的開放時間為下午3:00點後到晚上10:00點止(包棟除外)。
為維護其他旅客之休憩品質,於晚間10:00後至翌日11:00,樓梯間請勿大聲談話、並降低您的房間電視、談話音量,以免影響鄰居安寧(包棟除外)。
為維護住宿品質,請依房型人數入住,超出人數入住於現場辦理入住時收費如下:小孩每房限一位7歲以下(不佔床、不含早餐)平假日加人300元,春節加人600元。 加人加床 含早餐 平假日每人600元,春節每人800元 。
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
嚴禁將客房內公共物品攜出或破壞,民宿得請求照價賠償並依法追究責任。
禁止攀爬門窗或欗桿及使用非客房配置之電器用品及設備,以免發生危險。
本民宿不接受訪客進入房間,僅接受入住旅客。
每日晚上10:00點後至翌日上午11:00點,禁止使用卡拉OK、打麻將、烤肉、喧嘩。若旅客違反上述規定,遭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裁罰行為人,須負擔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房客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本民宿得拒絕住宿,並不予退費;如仍不配合者,本民宿得依民宿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報請當地警察機關派員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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