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假日定義】
※定價:農曆春節期間
※平日:星期日至星期五
※假日:星期六、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
【進退房時間】
※進房時間:下午15:00以後。
※退房時間:上午11:00以前。
【訂房程序】
(1)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
(2)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訂房後3日內匯訂金(房價的3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3)匯款後請務必來電告知,電話:【0910-749673】。
(4)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訂房時間早上8:00至晚上10:00,請於訂房時間來電。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銀行代碼:013
銀行帳號:209-50-116538-3
匯款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嘉泰分行
匯款戶名:蕭美秋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910-749673】。
【注意事項】
※住宿均附早餐。
※全館提供WIFI上網。
※早餐供應時間7:00~9:00(未使用者視同放棄,恕不折讓房價)
※禁止攜帶寵物,違反此規定每個房間加收2000元清潔費。
※為維護居住環境品質,室內全面禁止酒、吸煙、嚼檳榔。
※為維護其他旅客休憩品質,晚上十點後請勿大聲喧嘩,並降低您的談話與行動音量,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請勿破壞房內物品,退房時若經發現損失或遺失需照價賠償。
【延期與退費說明】
-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六日前通知,可保留房間六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 定金收取與規定,依「交通部觀光局」之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辦理。
定金為房價30%取消訂房退訂金比例標準:
一、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
- 如住宿日遇颱風、地震、道路不通等不可抗拒之天災因素,可選擇延期或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