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假日定義】
※平日:星期日至星期五
※假日:星期六
※連續假日:連續假日
※春節過年期間及春吶期間,則以定價收費。
【進退房時間】
※進房時間:下午15:00以後。
※退房時間:上午11:00以前。
※如前一天遇客滿,請再多留一點時間讓我們打掃房間,如遇無法準時讓您進房,會提早通知您。
【訂房程序】
- 請事先來電或加入官方LINE詢問及預約。
-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訂房後2日內匯訂金,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或E-MAIL告知,電話:【0980150684】E-MAIL:butterflyb.b100@gmail.com
- 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銀行代碼:812
銀行帳號:2888-10-0707531-9
匯款銀行:台新銀行 敦南分行
匯款戶名:周書安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8-8801118】或聯絡以上民宿聯絡人。
【外國旅客付費方式】
外國旅客可來電或來信訂房 並留下姓名及聯絡方式
並提供信用卡號(限visa /master card)及有效日期
就可完成訂金嚕
【延期與退費說明】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
第六條 :
- 旅客解約時,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
-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若因颱風(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南部陸上颱風警報),或者其他重大災害,而且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
PS.以上依退費規定退款者,需自付匯款手續費100元 。若因天災可全額退款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請與『墾丁民宿~墾丁竹安莊景觀民宿』聯繫,電話【08-8801118】或以上民宿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