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假日定義】
※平日:星期日至星期五
※假日:星期六、連續假日及公定假日
【進退房時間】
※進房時間:下午 3:00以後
※退房時間:上午10:00以前
【訂房須知】
- 匯訂金至民宿只是彼此做個保障,收到您的訂金,我們能放心的為您保留房間。
- 來電訂房後,將為您保留三天,如三天後未收到您的訂金款項,即取消您的訂房。
- 匯款後請來電與我們確認匯訂的款項。
- 民宿位於高海拔的山區,因自然地理因素,全天候均會有大自然的昆蟲,請遊客斟酌訂房。
【延期/退費說明】
- 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請於一星期前通知,會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規定】比例之將訂金款項扣除,若延期為三個月內,也可以轉給親朋好友。但若臨時才通知無法前來,訂金為全額沒收!
- 山上氣候多變,訂房前請多三思!若因為下雨關係而取消訂房,也歸咎在個人因素內。
- 颱風因素(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海上、陸上颱風警報),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
-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
旅客解約時,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一、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二、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
三、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
四、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
五、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
六、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
七、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訂房程序】
- 訂房請於早上8:00至晚上21:30之間的時段來電詢問。
-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3日內匯訂金(房價的5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989 544 984.049-2611367】。
- 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欲[延期]請於一週前告知,否則恕不退還訂金!
本地區發布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 匯款前,請務必詳閱【※住房須知※】各項規定,匯款後視同同意相關條款。
- 匯款銀行:台中商業銀行-竹山分行
匯款戶名:陳燕雪
銀行代碼:053
銀行帳號:052-22-1116405
-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989 544 984 ,049-2611367】。
【※住房須知※】
旅客必讀
- 本民宿禁止寵物入住,如不遵守[入住規範],本民宿有權利,取消住宿的權益;若已付訂金,將不退還訂金。為了維護其他房客的權利。造成不便,請見諒。
- 如有需刮鬍刀、浴帽、香皂、梳子請洽櫃台。
- 林溪民宿的住客都是非常重視閒靜優雅的環境,請於每日晚上9:30後及清晨7:30前,避免高聲談話、喧嘩,請並將電視音量放小, 如經服務人員勸導無效,可要求房客立即退房,房費並不予退還;謝謝合作。
- 請共同愛護本民宿一切用品及設備,如有損壞及遺失我們有權要求賠償。
- 林溪民宿嚴禁在客房內禁止酗酒、喧嘩、磕藥、攜帶違禁藥品及危險物品,如發現即報警處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請對照[法務部-民宿管理辦法-第32條第五項]
- 公用大廳及櫃臺人員服務的開放時間為上午07:30至晚上21:30。
[外出]時請將鑰匙交至櫃檯保管,[退房]時請將鑰匙交回櫃檯,私人物品請記得帶齊。
- 早餐時間 上午07:00至09:00止。
- 進房時間為PM03:00之後;退房時間為AM10:00之前。
(PS:若您會超過下午05:00才能check-in ,請您事先電話通知,若超過下午6:00未主動連絡,視同臨時退訂,房間不予保 留且訂金沒收)。
- 本民宿位於山區,杉林溪地區大部分屬於國家森林保護地,因限制開發,購物不如平地便利,故有任何身體問題或平日即有腸胃不適症狀的旅客,最好準備需要之用藥。如要購買小零食或是點心,請事先準備。
※當您匯出訂金後,如果因為個人因素欲取消訂房,我們將為您保留客房,您亦可將訂金轉讓親友,但恕不退還訂金,為了保有雙方之權益,請您在匯出訂金前請多加留意,如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完成訂房手續後,我們將為您保留房間至當日下午16:00 止,如有延遲請先來電告知,否則將視棄權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