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棟-每天只接待1組客人
【平日、旺日、假日、定價定義】
平日:星期一至星期四
旺日:星期五、星期日
假日:星期六、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跨年
定價:農曆春節期間除夕到初四
【進退房時間】
進房時間:下午03:00以後。
退房時間:上午11:00以前。
【訂房程序】
- 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
-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訂房後5日內預付訂金(房價的3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 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以便確認,謝謝。
- 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訂房時間早上10:00至晚上12:00,請於訂房時間來電。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郵局代碼:700
郵局帳號:0011002-1453404
匯款郵局:基隆愛三路郵局
匯款戶名:蘇美惠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926-010920,Line ID:0926010920】。
【注意事項】
- 室內全面禁止吸煙。
- 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
-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並請繳清餘款。
- 晚間10:00過後和早上07:00前,請降低音量,勿大聲喧嘩,以維護社區安寧。
- 不可攜帶寵物。
【延期與退費說明】
-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7日前通知,可保留房間三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 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交通因中斷,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
- 依民宿法,以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請與「埔里包棟民宿-吉美民宿」聯繫,電話【0926-010920,Line ID:09260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