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房時間】
- 進房時間:下午03:00以後。
- 退房時間:上午11:00以前。
【訂房程序】
- 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
-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訂房後3日內預付訂金(房價的5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 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以便確認,謝謝。
- 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訂房時間早上10:00至晚上10:00,請於訂房時間來電。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 台灣匯款:
郵局代碼:700郵局
帳號:0041657 0024863 戶名:許淑真
- 香港匯款:第一商業銀行 香港分行
帳號:941-05-065386-7 戶名:Hsu Shu Chen (許淑真)
- 大陆汇款账号:招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户名:陈献忠 账号:6214 8365 5510 4823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8-8863998;0975-710389】。
【注意事項】
- 攜帶寵物需事先詢問。
- 室內全面禁止菸酒、嚼檳榔。
- 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
-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並請繳清餘額。
- 為維護住宿安寧,晚間22:00過後請降低音量,勿大聲喧嘩,避免影響其他旅客權益。
- 為維護住宿品質,請依房型人數進住,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每加1人平日500元,假日800元。
【延期與退費說明】
-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7日前通知,可保留房間三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 取消訂房之規定:
- 如於預訂住宿當日,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以民宿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可依規定全額退費(須扣除100元手續費)或延期保留六個月。
-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當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0%。
-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3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0%。
-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4日到10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間取消行程者,(2間房以上(含2間)之團體訂房須於7至14天內),扣除總金額50%或延期1次,延期以六個月為限。例如:5月30日住宿,請於5月20日~5月26日晚上11點前來電退房才能退訂金50%或延期1次。
-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10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以前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2間房以上(含2間)之團體訂房須於14天前)。
- 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交通因中斷,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
-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請來電詢問,電話【08-8863998或0975-71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