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假日定義】
平日:星期一至星期四
假日:星期五、星期六、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
定價:農曆春節期間、12/31(跨年)
【進退房時間】
進房時間:下午02:00以後 晚上08:00以前 。
如果有提早入住之需求 視當天該房型情形 可盡量配合 但不保證一定可以提早入住
若無法提早入房 可提早放行李
退房時間:上午11:00以前。
【訂房程序】
(1)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
(2)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訂房後3日內預付訂金(房價的5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3)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 or 用Line告知您的帳號後四碼,以便確認,謝謝。
(4)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訂房時間早上09:00至晚上10:00,請於訂房時間來電。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銀行代碼:822
銀行帳號:901566095904
匯款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營業部
匯款戶名:謝仲信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966-553931】
Line ID:@iqf8775s
Wechat:tamsui-homestay
【注意事項】
※禁止攜帶寵物。
※室內全面禁止吸毒、吸煙、拉K、嚼檳榔。
※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並請繳清餘款。
※晚間10:00過後請降低音量,勿大聲喧嘩,以維護社區安寧及其他旅客權益。
※請依房型人數進住,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
【延期與退費說明】
本契約依交通部觀光旅遊局規定辦理
※交通部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頒
甲方解約時,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
1.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2.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3.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4.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5.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6.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7.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
※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交通因中斷,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方可退還訂金。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請與「淡水捷運民宿-‧淡水嶘」聯繫
電話【0966-553931】謝老闆。